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进一步强化我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效益,着力推动城乡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强化“五个示范省”“四种经济形态”和“四地”建设总体布局,从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实现就业服务均等化、制度化、标准化,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明确了全省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目标要求;从完善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就失业登记管理、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做好易地搬迁就业帮扶、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等7个方面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从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等6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通过实施该工程,将确保到2025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全社会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抓好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各地充分结合实际,突出就业服务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巩固提升统筹城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为减少失业、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为扎实推动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