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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构建“飞地经济”模式汇聚产业链发展合力
来源:都兰县分公司|发布时间:2024-11-27

海西州构建“飞地经济”模式汇聚产业链发展合力

为打破区域协作、产业承接、招商引资遇到的困境,激活产业要素招商“一盘棋”,通过优化经济资源空间配置,海西州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制定出台《促进招商引资和“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探索建立州内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发展新模式,构建跨县域区域协作机制,激发产业联动效应。
《若干措施》明确了“飞出地”和“飞入地”的合作机制。“飞出地”负责做好项目前期考察、引荐、洽谈等工作,对引进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并会同“飞入地”做好合同签订、项目落地全程服务。“飞入地”协同“飞出地”做好项目考察、洽谈、签约等工作,协助投资方办理能评、环评、安评、土地、规划、立项等相关手续,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
《若干措施》明确了“飞地经济”产业项目相关经济和约束性指标以及税费的分享规则。“飞入地”负责项目形成的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州级在考核指标反馈时据实核算计入“飞出地”。项目用地遵循属地化原则管理,所需能耗、污染物排放、重金属总量等约束性指标原则上由“飞入地”承担,相关缺口由州级统筹解决。项目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按“飞出地”和“飞入地”8:2分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其他税费由“飞入地”全额分享。

《若干措施》遵循全州“一盘棋”思想,以“飞地经济”为着力点,鼓励市县、行委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协同加大项目招引和产业转移对接力度,实现“飞入地”“飞出地”资源互补、要素互通、项目共建,打破州内行政区划限制,推动相关产业向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产业功能区聚集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以强带弱、强强联手、共同发力落地产业项目,避免业态融合度不高、布局分散和同质化竞争,着力实现县域经济协同发展。

(来源:海西发布 通讯员: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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