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3部门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通知》要求,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企业自行申请的方式发放,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及人员明细,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企业发送符合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人员明细,企业根据下发的人员明细,在人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并承诺所申请的人员明细无误后,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在当地人社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放。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的重要举措,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将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对接人社部、教育部高校毕业生数据,加速人员信息比对,向符合条件企业推送相关数据,加快推进政策落实落地,加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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