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抢抓机遇促发展活动方案》部署,为做好助企暖企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两会”安排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党委政府主导+行业推进+工作小组+联络员”助企机制,省级领导包片指导,行业部门归口负责,工作小组专项推动,联络员进企入厂,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宣讲政策、找准问题、强化服务,有效纾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政策兑现、市场拓展、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等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目标。
1.纾困减负,全面惠及市场主体。建立领导干部帮扶企业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实现三次产业各类市场主体全涉及、重点企业全覆盖,做到应帮尽帮、能帮尽帮。
2.稳定预期,全面落实助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研究出台针对性助企帮扶政策,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惠企政策,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真金白银”。
3.增强信心,全面提升经营水平。强化政企沟通,一企一策解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深入挖掘内需潜力,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切实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与活力。
4.促进发展,全面增强市场活力。通过全省范围内强有效的助企行动,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促进经济恢复向好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通过助企行动,大幅度提升企业问题解决率和满意度;促进农牧业、工业、建筑业全面复工复产,服务业全面复商复市;力争全年规上(限上)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
(三)行动范围。坚持精准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突出重点、惠及普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涵盖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和13个服务业行业。重点支持: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二是有望培育入规的企业;三是年内有望入规的新注册企业;四是招商引资落地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企业;五是市场前景好,发展意愿强,成长较快的中小微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六是各市(州)、县(市、区)自行确定的帮扶对象(按本地区企业数5%左右确定)。其中,全省初步确定重点帮扶对象5317家(规上企业2466家、有望培育入规企业2851家),各地区自行确定帮扶企业约7000家,全省帮扶企业总数达到1200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1.党委政府统筹主导。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副省长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全省助企暖企行动。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省行动办公室”),具体承担行动日常工作。建立省级领导包联工作机制,每位省级领导包联1-2个县(市、区),确定牵头部门和牵头负责人员,协调指导推动包联地区助企暖企工作。
2.行业部门归口负责。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助企暖企主力军作用,按三次产业分类,分别设立农牧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服务业5个助企暖企行动专项组,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分别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归口领域助企政策制定、政策解读、座谈交流、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适时开展实地调研,有效解决问题诉求,协调推动各地区助企行动。鉴于服务业涉及部门多,由省商务厅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按照服务业调度机制(青发改产业〔2022〕387号)分设13个专项小组,做好服务业专项组助企工作。
3.工作小组专项推动。针对骨干企业、潜力企业、特困对象和市场主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如工业园区、批发市场等),由对应的专项组抽调人员组织成立“一对一”“点对点”工作小组,深入现场调研、了解企业困难、倾听企业诉求,切实摸清问题根源症结,并组织相关地区、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业内专家,与企业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全程跟进推动问题解决。
4.联络员进企入厂。从全省各级机关选派懂政策、懂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为助企联络员。确定范围为省直机关副处级以上、市(州)副县级以上、县(市、区)科级以上干部,初步确定助企联络员近10000名。具体安排:规上企业、有望培育入规企业,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分别确定助企联络员;其他帮扶对象(含批发市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确定助企联络员。
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级助企组织体系模式开展助企行动,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企业实际,成立相关专项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统筹做好所辖区域各类市场主体的助企工作,并加强与行动办公室和上级专项组的工作衔接。青南三州结合实际,可在州本级统筹建立组织机构,统一制定全州行动方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行动保障。
1.建立定期会商调度机制。省政府建立定期会商调度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专项调度会议,听取各专项组、各市(州)助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各专项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行业专项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2.建立省级领导包联机制。参照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安排(青办函〔2022〕32号),结合省级领导工作分工和助企暖企工作需要,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现任省级领导每人负责包联1-2个县(市、区),每个包联县(市、区)确定一个省直机关单位为牵头部门、一名厅级领导干部为牵头负责人员,由牵头部门和相关地区统筹负责包联地区助企暖企工作,深入基层送政策,实地调研解难题,指导行动抓落实,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和企业座谈会,听取地区工作情况汇报和企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和特殊困难问题,提交省政府研究。
3.建立问题收集分拨机制。搭建“青海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立问题收集、快速解决、全程跟踪、及时反馈、挂账督办、对账销号闭环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行动办公室利用“青海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工作信息化平台,分级设立“问题收集分拨中心”,按照企业反馈问题诉求、助企联络员收集问题、三级中心逐级分拨、本级相关专项组或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按事权逐级上报的流程,打造“企业出题、政府解题”服务模式,一般事项做到即收即拨、即拨即办、即办即馈,重大事项限时办结,为帮扶企业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和助企暖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助企信息定期简报通报制度,各级专项组要及时向本级行动办公室报送行动进展、问题解决、政策落实等情况,重大问题即时报送。省级各专项组、各市(州)行动办公室定期将助企情况汇总报送至省行动办公室。省行动办公室将情况汇总报送省政府,并抄送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级各专项组。
5.建立助企项目融资机制。全力推进项目融资“专列”“直通车”机制,完善政银企项目合作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行动。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推介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项目清单,对纳入“专列”“直通车”的企业项目,开辟融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企业贷款投放效率。加大“青信融”服务平台工作力度,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线上信用贷款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大力度、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6.建立宣传报道机制。省委宣传部统筹、各级宣传部门协同做好政策宣传、行动报道等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组织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统一开设报道专栏,加大对国家和全省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助企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同心合力助企发展的浓厚氛围。
7.建立督导考评机制。省政府督查室将助企行动纳入省政府专项督查和年度集中督查,加强督促检查,适时会同专项组开展督查督办。将助企行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时一并考核。各级行动办公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措施务实、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做好人企对接,积极纾困解难。
1.全面摸清企业底数,建立服务台帐。省行动办公室根据省统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提供的数据,梳理确定规上(限上)和有望培育入规的企业名单,分送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行动办公室,并汇总各地区确定的帮扶对象,建立全省助企行动服务台帐。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8个市(州)政府、45个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全面梳理本行业、本地区市场主体情况,研究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其他帮扶对象名单,建立本行业、本地区全企业服务台帐,根据助企情况及时更新台帐内容,实时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问题解决情况。
2.落实定点帮扶制度,压实助企职责。明确助企联络员及其帮扶对象,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告。助企联络员要当好政企沟通的联络员,尽快建立与企业的服务联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将党和政府对企业的关怀和帮助送到企业,提高企业的感知度;要当好宣讲国家和各级政府助企政策的宣传员,加强对涉企政策的宣讲、推送,指导企业熟悉各类惠企政策申报条件、流程,有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企业政策“红利”能掌握、可获得;要当好发现企业困难问题的调研员,走基层、下车间、进厂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原因,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梳理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要当好助推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坚持“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认真倾听、快速响应,拉近与企业和员工的距离,用心用情用力帮助企业发展。
3.精准掌握诉求,纾解实际困难。助企帮扶中既要兼顾共性问题,也要掌握个性需求,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问题的精准性和助企的实效性。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已出台政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二是企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项目落地难、审批难、资金难问题;三是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要素保障问题;四是企业依法升规纳统入库中存在的问题;五是企业经营管理、降成本、扩市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综合施策发力,助推企业发展。
1.狠抓政策宣传兑现,提振企业信心。深入企业宣传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两会”精神,全力推进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见效。省行动办公室条目式梳理编印政策“口袋书”,方便企业应知尽知、即知即享。助企联络员要高质量做好政策宣贯解读服务,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改善心理预期,提振企业信心。
2.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专项组要积极开展入企调研、企业座谈、政策宣传等活动,切实做好政银企对接、要素对接、用工对接、上下游产业对接等工作,高效解决政策落地难、项目落地难、要素保障难、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着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同时,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3.支持项目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全面了解企业当前项目投资情况,包括在建项目进展、拟建项目计划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全力予以协调。支持企业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力争尽早投产尽早发挥效益。鼓励支持企业围绕产业“四地”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扩大在青投资规模,增强发展后劲。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动设备更新、扩产增效。
4.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助力转型升级。全面掌握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综合运用产业政策、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市场开拓等资源,帮助企业理思路、降成本、拓市场、增效益,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分类指导企业加快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不断改进工艺、降低能耗、达标排放,实现生产绿色化、制造清洁化、用能减量高效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发展。
(五)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时间任务。
1.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2月10日前)。制定行动方案,启动助企行动,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区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和助企联络员。
2.宣传调研阶段(2023年2月11日-3月10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助企联络员开展实地走访,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全面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困难问题、政策诉求意见,形成问题诉求清单,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后期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走访调研。
3.纾困解难阶段(2023年2月11日-5月31日)。积极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全力保障企业稳定经营。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推动问题及时快速解决,并向企业反馈办理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尽早解决;确需上级政府和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行动办公室;确属现行政策下无法解决的,要认真研究破解办法,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
4.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30日)。从2023年6月1日起,省行动办公室会同各地区、各专项组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将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系列制度成果加以推广,进一步强化、优化、固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经济工作大局意识,结合地方实际和部门职责,细化政策举措,建立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合理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帮扶企业名单,选优派强助企联络员,确保重点企业全覆盖,同时兼顾其他市场主体。省级四大班子和法检两院办公厅(办公室)要统筹负责做好相关省级领导助企暖企包联工作,及时将省级领导开展助企暖企工作情况报省行动办公室。
(二)强化督促检查。将助企行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任务,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把“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助企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逐项提出协调落实意见并持续跟踪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反映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助企行动中涌现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树立的新典型,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让企业感受温度,感到力度,在全省形成助企、暖企的良好氛围,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纪律规矩。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助企联络员要带头转作风、勇争先,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切实增强企业的感知度和获得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做到帮忙不添乱,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增加企业负担,严禁任何形式的“索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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