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台22条政策措施
综合施策促进消费恢复升级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社会处 时间:2023-02-21 疫情发生以来,消费特别是接触性、聚集性消费遭受较大冲击,恢复进程受疫情多点散发频发扰动,消费市场持续承压。为系统全面部署促消费工作,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升级若干措施》,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 《若干措施》聚焦市场主体、消费能力、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等关键要素,远近兼顾、协同发力,系统部署任务举措。一是立足当前保消费。从保市场主体、促消费复苏两方面对症下药,努力稳定当前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是着眼长远稳消费。统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消费发展需求,推动消费相关政策制度和业态模式创新,促进供给体系、流通网络和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对接供需促消费。围绕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全面提质扩容、创新升级,切实保障消费供给;通过稳就业促增收、增加公共消费、打造消费多元平台,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让人民群众“能消费、愿消费”。 《若干措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围绕系统全面促进消费,提出六个部分22项重点任务。一是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行业恢复发展,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二是创新载体模式,激发活力促消费复苏。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丰富消费业态和模式,挖掘夜间消费潜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提质扩容稳实物消费。提振汽车消费市场,稳定住房家居消费,扩大农畜产品消费。四是顺应群众期盼,创新升级增服务消费。鼓励医疗健康消费,推进养老托育消费,支持家政服务消费,拓展文体旅游消费。五是强化服务支撑,多措并举提消费能力。打造多元化消费平台,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合理增加公共消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六是坚持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抓任务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注重宣传引导。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充分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调度,持续跟踪问效,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加快有序恢复发展。